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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大常委会开展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执法检查

  (记者 高娟)10月11日至12日,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赟带领执法检查组,对我市贯彻落实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情况开展执法检查。
  检查组先后深入国网渭南供电公司、市自来水公司北水厂、陕西煤化工技术研究院渭南基地、渭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、渭南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、青岛啤酒渭南有限责任公司、陕西仁汇食用酵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地进行实地查看,并召开座谈会,听取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渭南高新区、渭南经开区管委会贯彻落实《条例》情况的汇报,详细了解了《条例》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、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。
  检查组认为,近年来,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,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,需要持续发力、久久为功。检查组指出,要切实增强法治思维、深化法治意识、树牢法治观念,深入学习领会《条例》内容,自觉把《条例》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,依法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取得更大成效。要明晰主体、明确责任,理清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市场主体保护、市场环境、政务服务、监管执法、法治保障等方面的职责作用,确保《条例》各项规定要求落地落细落实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细化落实举措,在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、建立招商引资全程跟踪服务机制、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等方面进一步补短板、建机制、促提升,以更大力度、更高标准、更实举措打造一流营商环境,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